룡 정 시 교 육 국 문 건
龙 井 市 教 育 局 文 件
龙教发[2010]20号 签发人:孙革伟
2010年龙井市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活动实施方案
为了深入贯彻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精神,培养幼儿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,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幼儿园范围内开展自制玩教具活动。
一、 组织工作
此项活动在市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的领导下组织实施,各幼儿园园内组成领导小组,组织评审本园活动和推荐工作。
二、 活动步骤
第一阶段:3月17日—4月25日,各园发动、宣传组织初评。
第二阶段:4月25日—4月30日,将在市里组织评选表彰先进集体,对优秀作品颁发证书。
第三阶段:5月1日—5月10日,将被评选的优秀作品中选送到州评展。
三、 自制玩教具的主要要求:
1、科学性和教育性。设计的玩具(教具)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识规律,便于幼儿操作和理解,为幼儿所喜欢,设计的玩具(教具)应能够为教育教学活动服务,能够引发幼儿游戏和探究活动的欲望,促进幼儿发展。
2、创新性与多功能可变性,可操作性。参赛作品设计要新颖、独特;具有可操作性,让幼儿在动手、动脑、多种感官与活动中得到发展。尽量减少装饰、摆设性的玩具。
3、艺术性与废旧利用。参赛作品要有艺术性,造型设计优美,色泽鲜艳,搭配协调,培养幼儿的审美情趣,提倡废物利用。
4、安全性与卫生性。作品选择的材料应当是无污染(环保)、无碍健康的材料,造型尽量无棱角,无危险,便于洗涤和消毒,电源装置要安全可靠,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。
四、 开展评比活动的注意事项
1、各幼儿园要把玩教具制作作为教师的一项基本功来抓。要求每位幼儿教师至少自制1件玩教具。
2、各园在制作评选的基础上,要注意辅导收集、总结相关经验。
3、在评选的过程中注意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,切实把质量高、创意新、具有推广价值的作品选拔出来。
4、各园要注意鼓励教师自己创新,同时号召利用废旧物品,利用课余时间制作,避免影响冲击正常的教学活动。
5、各园自评后,要推荐的作品具体情况填在《优秀自制教具登记表》上,一式二份,一份各园存档保存,另一份务必于4月25日前报到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部,填表时制作者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。
6、对参加市评选的教具,制作者进行演示并说明,单位、姓名、教学用途、特点等等。
五、 龙井市幼儿园教师自制教具活动小组
组 长:孙革伟(市教育局副局长)
副组长:方光日(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)
范丽萍:(市教育局主管幼教)
黄贵虎:(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)
组 员:李玉顺(市教师进修学校幼教考研员)
郭秀云(市教师进修学校幼教考研员)
李仟石(市教育技术装备部主任)
徐哲洙(市教育技术装备部)
金炯燮(教师进修学校科学教研员)
全元哲(教师进修学校美术教研员)
孙立贤(市教育技术装备部)
金成勋(市教育技术装备部)
龙井市教育局
2010-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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